洪迈

洪迈(1123——1202),南宋饶州鄱阳(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)人,字景卢,号容斋,又号野处。洪皓第三子。官至翰林院学士、资政大夫、端明殿学士,副丞相、封魏郡开国公、光禄大夫。卒年八十,谥“文敏”。配张氏,兵部侍郎张渊道女、继配陈氏,均封和国夫人。南宋著名文学家。
作品 人物生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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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物生平

家庭背景
  洪迈出生于一个士大夫家庭。他的父亲洪皓、哥哥洪适、洪遵都是著名的学者、官员,洪适官至宰相。洪遵官至宰执(副相)赠右丞相。

  洪迈的父亲洪皓使金,遭金人扣留,洪迈时年仅七岁,随兄适、遵攻读。他天资聪颖,“博极载籍,虽稗官虞初,释老傍行,靡不涉猎。”十岁时,随兄适避乱,尝往返于秀(今浙江嘉兴)、饶二州之间。在衢州(今浙江衢县)白渡,见败壁间题有二绝句,一咏“油污衣”云:“一点清油污白衣,斑斑驳驳使人疑。纵使洗遍千江水,争似当初不污时。”迈读后,爱而识之。可见其自少年时,便性格高洁,不同凡俗。

成长经历
  绍兴十五年(1145年),洪迈中进士,授两浙转运司干办公事。因受秦桧排挤,出为福州教授。其时洪皓已自金返国,正出知饶州。洪迈便不赴福州任而至饶州侍奉父母,至绍兴十九年(1149年)才赴任。二十八年(1159年)归葬父后,召为起居舍人、秘书省校书郎,兼国史馆编修官、吏部员外郎。三十一年,授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。三十二年春,金世宗完颜雍遣使议和,洪迈为接伴使,力主“土疆实利不可与”。朝廷欲遣使赴金报聘,迈慨然请行。于是以翰林学士名义充贺金国主登位使。至金国燕京,金人要迈行陪臣礼。迈初执不可,既而金锁使馆,自旦及暮,不给饮食,三日乃得见。金大都督怀中提议将迈扣留,因左丞相张浩认为不可,乃遣还。

  迈回朝后,殿中御史张震弹劾迈“使金辱命”,论罢之。乾道二年(1166年),知吉州(今江西吉安),后改知赣州(今江西赣州)。迈到任,重视教育,建学馆,造浮桥,便利人民。后又徙知建宁府(今福建建瓯)。淳熙十一年(1184年)知婺州(今浙江金华)。在婺州大兴水利,共修公私塘堰及湖泊八百三十七所。后孝宗召对,迈建议于淮东抗金边备要地修城池,严屯兵,立游桩,益戍卒,并应补充水军,加强守备,得到孝宗嘉许,提举佑神观兼侍讲,同修国史。迈入史馆后预修《四朝帝纪》,又进敷文阁直学士,直学士院,深得孝宗信任。淳熙十三年(1186年)拜翰林学士。光宗绍熙元年焕章阁学士,知绍兴府。二年上章告老,进龙图阁学士。嘉泰二年(1202年)以端明殿学士致仕。卒赠光禄大夫,谥文敏。

  洪迈字景卢,是洪皓的小儿子。小时候每天读书数千言,看一遍就不会忘记,博览群书,即使是小说野史,没有不涉猎的。绍兴十五年考中,被授予两浙转运司干办公事的官职,入朝任敕令所删定官。洪皓得罪秦桧被安置在闲散的职位上,秦桧对他怨恨不已,御史汪勃判定洪迈知道他父亲不安分的阴谋,于是被贬添差教授福州。

  淳熙六年,授予赣州知州的官职,兴建学宫,建造浮桥,士人百姓安居乐业。郡兵素来骄横,稍不如意就蛮横强暴。郡里每年派上千人戍守九江,这一年,有人害怕去后就会被留下而不再回来,众人于是反戈。人们以谣言相警,百姓非常害怕。洪迈不为所动,只派遣一名校官好言劝说他们,使他们回到营中,众人都听从了劝说。他挂着空箭袋进入,慢慢审问出什五长两个人,带上刑具押送浔阳,在市上斩首。辛卯年间闹饥荒,赣州正值中熟,洪迈拿出粮食去帮助邻郡。有个僚属进谏阻止,洪迈笑着说:"秦地和越地的贫弱丰肥不同,是做臣子的道理吗?"不久任建宁府知府。有个因小事情杀人而持刀越狱的富人,长时间拒捕,洪迈治他的罪,施黥刑后流放岭外。

  十一年,任婺州知州,婺州军一向不讲军纪,春天发放衣服,想要用钱,换成丝帛,官吏不允许,就一起呼叫放肆地聚集到郡将的治所,郡将惶恐不安,无原则地宽容想满足他们的要求。洪迈来后,众人重演前事,甚至把恶意诽谤的话张贴在城门上。洪迈用计谋逮捕四十八人,绳之以法,同伙的人互相唆使,一哄而上拥挤洪迈的轿子,洪迈说:"他们是罪人,你们为什么要参与?众人害怕不敢上前而散去。洪迈杀了带头做恶的两个人,并在市上斩首示众,其余处以黥刑和鞭打不等,没有人敢无理取闹。事情被皇帝听说,皇上对辅巨说:"没想到书生处理事情能随机应变“,特升任他为敷文阁待制。

  绍熙改用新的年号,任焕章阁学士,绍兴知府。到朝廷上奏事情,上书说新政应以十渐为戒。皇上说:"浙东百姓被和市所困扰,你去替我纠正这件事。"洪迈拜了两拜说:"发誓尽力而为。"洪迈到了郡中,核对查实欺诈瞒骗四万八千三百多户,所少收取的绢按匹计算,大致就是这个数目。第二年,两次上书告老,进官为龙图阁学士。不久就以端明殿学士的身份辞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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